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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3.10去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4月份和公司签了培养协议

我在2015.3.10去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4月份和公司签了培养协议 我在2015.3.10去浙江永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4月份和公司签了培养协议,要求我在公司工作两年,要是在中间辞职了,就得支付违约金20000万元*剩下的月数/两年,2015年6月30日我从大学毕业,然后开始在公司工作,现在因为薪资待遇差我提出辞职,于2016.1.16提交辞职报告,现在公司不让我签离职申请,还让我交违约金,还停发我工资。(公司没有对我进行针对性的培养,只是在公司上班工作)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1-3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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