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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新政问题

离婚房产新政问题 新婚姻法解释出来以后,请律师帮我看一下我这个情形会怎么判决?
男方婚前95年购房,产证是他一人的名字,后2002年结婚,2005年婚内购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及孩子三人名字,首付27万,贷款45万元(公积金10万(用的男方名字)+商贷35万)。2006年6月男方将婚前的房子卖掉,其中38万元用于归还房屋贷款,其他用于家庭的其他支出等等。现在房子市值160万元,还有公积金贷款6万元未还清,按照新婚姻法解释,女方和孩子两人,可以判决到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en11……(上海)
提问时间:2011-09-05 13:51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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