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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09年05月进公司上班的,直到公司在2015年12月23日公司通知我可以找工作了

律师您好!我是09年05月进公司上班的,直到公司在2015年12月23日公司通知我可以找工作了 律师您好!我是09年05月进公司上班的,直到公司在2015年12月23日公司通知我可以找工作了,意思就是被辞退了,经协商说给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业绩没有重大突破就得离职。我的公司在山东济宁而我的工作地点是在上海。12月25日我到上海检查身体发现自己怀孕有1个多月了,然继续工作,在1月4日上海的经理通知我说,快过年了业绩不会有大的突破了,可以办工作交接了,于是在1月11日到客户处交接工作,让我这几天回公司办离职,当时我感冒了身体不舒服又怀孕了便申请晚几天回公司。12号他给我发微信崔我回公司山东济宁办离职,身体不舒服申请晚几天回。到13号公司有给我打了几个电话,我没接到,在15号给回复的解释了我身体不舒服想休息两天回,下午公司就以联系不上人为由 算旷工三天 被公司开除  无偿离职。。直到今天1月28日公司只给很少的补偿,劝我自动离职。想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拿到相应的补偿吗? 感谢!13548563229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1-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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