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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

加盟连锁 我加盟了一个作便利店的公司,合同约定我出次45%公司出资55%,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承诺零风险.我一次加盟了两个店,加盟费48000元(24000/个).经营3个月,一个店不营利,和公司谈公司同意将营利的店的出资钱折算到另一个店,另一个店归我个人所有.但最后才知道在我和公司签合同之后,公司将这个店的55%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个加盟方.公司合同有写公司有权转让55%的股份,但我与公司签约之时公司并未告之(若告之我不会签约),而公司与另一个加盟方签约也未告知我(若告知我会将其股份买下).请问我有优先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吗,公司这样作是不是欺骗行为.我应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法律途径会不会拖很久,我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ory1……(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09-09-12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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