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给我,如果不接他们电话,就有权不发工资给我,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签了后他就有权不发我工资吗?我们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雁(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1-28 13:2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