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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甲方由于回老家向乙方借取120元附加物品不到150元

1960年甲方由于回老家向乙方借取120元附加物品不到150元 1960年甲方由于回老家向乙方借取120元附加物品不到150元。然后甲方寄存于乙方一套被褥和一块手表。由于乙方没有地方保管托交于我家老人(丙方)。如今50多年现在向我家老人索要。现在每天谩骂我家老人。求这方面赔偿得相关法律。由于乙方索要金额特别无理取闹。所以求这方面得一些质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6-01-2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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