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符合简易增收节支的条件
问国税局
答:符合条件。理由:根据(财税2009年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⑵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⑶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特别提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