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并没有真实欠款的欠条,法律会给予认定吗?
并没有真实欠款的欠条,法律会给予认定吗? 我2008年5月和前妻离婚.共有一处房产给了前妻,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有一女归我,不要对方给予抚养费.可是女儿始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生活,总是到她母亲那里去.我前妻以此为由,三番两次地来纠缠.当时我承包了一家拆迁公司,她总是到工地去闹,让我不能正常的工作,迫于无奈的情况之下,签了一份欠条.写的补偿她15万元.并每月给女儿生活费2000元.可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已经不再承包拆迁公司,我现在只是个打工的,月薪两千元多,既无房产,也无存款.今年8月,已经改为女儿归她,我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可是现在她又起诉,要我还她这15万元.可是我并未真实欠款,对她也并无补偿的理由.不知道法院对这个欠条是否会给予认定?如果认定,我现在又无还款能力,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我又该怎么办呢?请求给予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we……(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1-09-03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