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并没有真实欠款的欠条,法律会给予认定吗?

并没有真实欠款的欠条,法律会给予认定吗? 我2008年5月和前妻离婚.共有一处房产给了前妻,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有一女归我,不要对方给予抚养费.可是女儿始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生活,总是到她母亲那里去.我前妻以此为由,三番两次地来纠缠.当时我承包了一家拆迁公司,她总是到工地去闹,让我不能正常的工作,迫于无奈的情况之下,签了一份欠条.写的补偿她15万元.并每月给女儿生活费2000元.可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已经不再承包拆迁公司,我现在只是个打工的,月薪两千元多,既无房产,也无存款.今年8月,已经改为女儿归她,我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可是现在她又起诉,要我还她这15万元.可是我并未真实欠款,对她也并无补偿的理由.不知道法院对这个欠条是否会给予认定?如果认定,我现在又无还款能力,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我又该怎么办呢?请求给予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we……(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1-09-03 17: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