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关于渎职的有关问题
关于渎职的有关问题 您好!
我是发改委的一名工作人员,有关渎职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们这有一个项目是经我手审批的,此项目立项时是农业项目,审批所需手续完备,经予立项后,此项目法人并没有按他申报及审批的内容去经营,导致一名员工死亡,然后检察院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我们在审批上符合规定,没有不妥,只是在我们的批准文件上写有抄送各相关单位,我们没有抄送,检察院有意向在没有抄送这方面研究。
没抄送的原因是,我们单位历年来,不论那个科室批项目都没有抄送,都是企业需要再办理什么手续就拿着我们的批准文件去相关部门办理。
请问律师,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渎职的嫌疑或是能定上渎职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sqyl……(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9-02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