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了一处房子,业主是台湾人,房子一直委托给小区物业的人a小姐在租
先收集租客不同意购买的书面凭证。
只要是房东同意卖也是可以的,不用担心。
1.租客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或者至少是发出书面通知,告知租客该房屋正在出售中,若有意购买需在XX日内明确;
2.买卖不破租赁,即使出租方有意解除合同,并愿意支付违约金,但租客依然享有法定的要求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权利,所以A小姐的答复根本也不代表租客的真实意思表示,未避免未来买成房子住不进去的困境,极早告知租客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如果租客反应强烈,不愿搬离,您该斟酌后路,这房子买是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