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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你好,我在婚前所借的款是不是要我还的,老公向他同学借钱,当时是我去拿的钱,也就这样借条是我写的,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上注明此笔借款一人一半归还,现前夫同学把我告上了法庭,出的借条日期是2005年,没有注明归还日期,我想问一下,此笔借款必须要我还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fxA9303(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9-02 16:0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吴健弘律师
VIP
2011-09-03 06:25
你需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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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海峰律师
2011-09-02 16:15
既然借条是你写的,如果不能证明出借人是你老公,那么你就要承当还款责任,你们内部离婚协议还款约定对第三人(你老公的同学)无约束力,所以他可以要求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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