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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小区,是否可以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

同一小区,是否可以成立两个业主委员会? 小区目前有1-34号楼,1-14号楼为反迁房,15-34号楼为商品房,目前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共7人,反迁房委员成员5人,商品房委员会成员2人。
    小区存在诸多问题,1-14号楼反迁房涉及问题不多,15-34号楼商品房存在太多问题,例如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电梯及地下停车场。因委员会成员中反迁房成员占多数,所以对15-34号楼商品房诸多问题不作为。
    所以想拆分业主委员会,单独成立15-34号楼委员会,是否可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83562……(天津)
提问时间:2016-01-24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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