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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09年10月和丈夫离婚,有一小男孩当时三岁归男方抚养

你好!我于2009年10月和丈夫离婚,有一小男孩当时三岁归男方抚养 你好!我于2009年10月和丈夫离婚,有一小男孩当时三岁归男方抚养,但从未抚养从未给钱养活,一直至今都由女方在东莞抚养上学到现在,小孩己经九岁向男赔偿抚养怎么赔,标准是什么?请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1-23 17: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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