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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周末加班费问题

周末加班费问题 我是在虎门的一家港资企业上班,厂里实行5天8小时工作制。七月份请了8天假,假期结束后回厂上班,有两个星期六加了班,且加班是经过上级部门和老板审批过的,但发放的工资却以我请了假,没有达到176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为由,将我那两天的加班时间折算到正常上班时间里面,也就是没给两倍的工资,且平时的1.5倍加班小时也都折算了进去。请问法律界的朋友,这种工资算法是否合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skitx(广东)
提问时间:2009-09-10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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