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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给予的咨询服务平台。现我有一急事咨询您,还望您给予解答为谢
朱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给予的咨询服务平台。现我有一急事咨询您,还望您给予解答为谢 朱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给予的咨询服务平台。现我有一急事咨询您,还望您给予解答为谢。情况如下:我承租了一个场地经营打包厂,已交了一年的租金,到目前为止在该承租地才经营4个月,现承租地所在的政府需要征用该场地,在租赁合同中没有写如果政府征用等多方面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在该场地上经营时,把已交的多余的租金退给承租方。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向承租方要回剩下已交8个月的租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6-01-21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