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患者在医院吊水被护士刺伤经脉,鉴定机构不用事实说话,患者怎么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患者在医院吊水被护士刺伤经脉,鉴定机构不用事实说话,患者怎么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2014年母亲在医院吊水被刺伤经脉,疼痛不已,找医院负责。经过公安局长和镇府工作人员的协调,达成协议共赔偿费用6W做私了。以公安局长和镇府工作人员共四五个人作证,我们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但是副院长没签字。说下午两点来医院取钱,我们信了。下午来是医院翻脸,不承认有那回事。让作证的人来证明,他们沉默。无奈,继续吵。私下去了南京马鞍山上海等地方检察,也未得出结果。其中一名老医生偷偷告诉我们这是针戳刺伤,官场官官相护,没后台医院不会做证明。家人往医院跑了几十次,公安局也来了几十次,最后打算申请医疗鉴定,鉴定书下来说骨科就诊。无奈,虽不服鉴定结果但因没钱没人不认识路无法向省级提出再次鉴定。又拖到今日,期间因实在无法忍受疼痛多次去医院争论。其中多次被打,一次被公安局拘留1星期。如今距离事发已快3年,母亲左手残疾,时时刻刻都在痛。3年期间尽了全力,每次都是希望变绝望。院长百般抵赖我们无能为力,拖到如今更是猖狂,直言“就是知道你没人,你没能力,有本事就来告我”的诳语。如今有苦不能言,明明是医院伤了人,为什么还如此有理。所以我来咨询,现在的我要怎么做才能挽回我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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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叶云飞(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6-01-20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