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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政府协调下,由开发商,总包,劳务,班组达成的四方协议,欠我们班组的人工费

我们在政府协调下,由开发商,总包,劳务,班组达成的四方协议,欠我们班组的人工费 我们在政府协调下,由开发商,总包,劳务,班组达成的四方协议,欠我们班组的人工费,由开发商直接支付到我们班组,协议达成后,支付了一部份,现在己在双流法院开庭,为什么法院以开发商目前资金困难和房子没完工为由,直接判给劳务公司支付,此商场己营业两年多了,公司不给劳务公司结算,还判给支付工程款,这合理吗?开发商因差消防公司工程款,房子无法验收,但一直在营业,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1-20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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