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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原公司补缴纳社保

申请仲裁原公司补缴纳社保 现已离开公司,到劳动所申请仲裁工作期间未交纳的社保,劳动所接受仲裁。可公司电话联系本人说工资条上有一栏社保补贴给了现金补偿,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因为扣除栏有一项同样金额的食宿扣款,每月都一样(我没有食宿)。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TP670(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8-28 14:3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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