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造事者无故不到庭,我方的律师无法抓人,律师要求我从新立案,而公安讲该网络案件不该公安管,直属法院管?
造事者无故不到庭,我方的律师无法抓人,律师要求我从新立案,而公安讲该网络案件不该公安管,直属法院管? 律师您好!我方律师要求我从新立案,是因造事者在开庭时无故不到庭,同时还打电话无故乱骂我方律师,法官和我本人,同时造事者将此事不断升级,已造成对我家人生活,个人生活及生命带来极大的威协.同时因为此案件在立案时,属于民事诉讼,我方律师法院没有办法给公安机关发布公告涵,要求公安机关抓人,所以我方律师要求我到所在地公安局重新立案(将民事转成刑事案件),只有这样法院才有权发布公告书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方可协助法院抓人.但是我去了多家公安机关,他们说此事是由法院管,(根据我国法律,最低级的在网络诽谤及侵害,被告人可以要求对方公开道歉,赔偿名誉损失,还可以进行拘留15天以上),由此公安机关不给予从新立案,该事件是由法院直属管,由代理律师办理,请问我这案件是该法院负责,还是我方律师负责处理此事?我现在找我方律师律师讲有他们的理由,我找公安公安有他们的理由?请问我是该找谁负责?此事该谁来管,是否通过媒体或者网络报料处理,还是该怎么处理好?请求您的帮助?难道应该让造事者逍遥法外吗?谢谢!希望您给我指示!!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cb688……(广东)
提问时间:2009-09-09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