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纵火,投毒可以定什么罪?怎么要求赔偿?

纵火,投毒可以定什么罪?怎么要求赔偿? 犯罪嫌疑人,58岁,被害人:60岁,两人与2011年4月份分手,同居过4年,在两人分手后的4各月后,犯罪嫌疑人在半夜跑到被害人家放火,使被害人家的房子(3间的二层楼)屋面全部烧毁,一间房间内的物品全部烧毁,消防大概救了2个多小时才扑灭火,使得房子已经有所松动,全部都是裂痕,已经变成危房,不能住人了。纵火还不算,还在被害人家投毒,拿针筒往冰箱里打老鼠药试剂,幸好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过已经吓个半死。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抓到,并且已经承认,请问这样作为被害人一方现在该怎么处理?还是要等司法部门判决出来后才有所行动?怎么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vian……(上海)
提问时间:2011-08-27 21:4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