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定金收条没有回收 因没写付款人 被人敲诈
定金收条没有回收 因没写付款人 被人敲诈 之前出售二手房 签有合同 收了定金 开了收条
后因我违约 交易失败
私下协商赔付双倍定金后 对方称定金收条找不到为由 没有返还收条 无奈下让他签写了收到返还定金的收条 事后 我才想起之前我写的收条极为简单,只写了今收到XX房子购房定金xx万元、签名、日期,忘记写付款人,现在对方已将收条转交他人为由,肆意敲诈。请问从法律上他的阴谋是否能得逞?也就是说如果有第三方仅拿此收条起诉我,会有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aoj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8-27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