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定金收条没有回收 因没写付款人 被人敲诈

定金收条没有回收 因没写付款人 被人敲诈 之前出售二手房 签有合同 收了定金 开了收条
后因我违约 交易失败
私下协商赔付双倍定金后 对方称定金收条找不到为由 没有返还收条 无奈下让他签写了收到返还定金的收条 事后 我才想起之前我写的收条极为简单,只写了今收到XX房子购房定金xx万元、签名、日期,忘记写付款人,现在对方已将收条转交他人为由,肆意敲诈。请问从法律上他的阴谋是否能得逞?也就是说如果有第三方仅拿此收条起诉我,会有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aoji……(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1-08-27 01: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