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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负责人[非法人]替公司签收货欠款单,需负法律责仼吗?

负责人[非法人]替公司签收货欠款单,需负法律责仼吗? 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法人,因40万贷款到期无力还贷,将准备还贷卖养殖品的20万款项带走跑路,想让银行告公司.供饲料的债主纷纷上门要款,可法人不知去向,就找签字的负责人要款,请问:债主可以向签字的负责人要货款吗?有法律依据吗?如打官司该告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的团(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1-08-26 23: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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