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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越级违法上访行为

是否是越级违法上访行为 我表姐和表姐夫有一件民间借贷案件,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之前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他们官司赢了,他们借钱给朋友,朋友不还钱,被告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但是到现在很长时间了,对方也没有执行完强制赔偿,法院和我姐夫他们都找不到被告人,被告人在强制执行期间动用检察院亲人关系,阻碍执行。

我表姐夫后拉逐级递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情况说明和部分证据,向市级、省级部门反映情况,都未得到答复。

他现在让我帮忙把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情况说明和部分证据,直接递交给:中央政法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我不知道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的,这方面不太了解,怕自己帮忙受牵连,这种直接向这些部门递交材料属不属于越级违法上访行为?

请您给予解答和帮助,谢谢您,他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y……(北京)
提问时间:2016-01-1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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