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宅基地房产问题,婚后重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关于宅基地房产问题,婚后重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宅基地证在婚前由男方父亲找到男方个人名下。证上的楼层数为6层,可当时实际为3层。
婚后拆除重建,重建费用60万元,其中20万元由男方父母赠予,40万由男方向女方父亲借来,借条上的借款人为男方。房子重建后为8层,之后40万元债务由重建后的房租偿还。请问,如果离婚,这个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需要分割吗?还有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的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mcsq(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1-18 10: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