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辖权问题
经常居住地。
可以到厦门起诉,到你们暂住的区法院起诉。
在厦门
你们在厦门居住了1年以上,属于经常居住地。可以在厦门起诉,以女方的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不动产的,最好找不动产所在地提起。那既然你们房子,经常居住地都在厦门,那还是在厦门法院提起比较好
如果能证明对方在厦连续居住满一年,可以在厦门起诉。 直接的证据就是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