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物业管理费该不该交
物业管理费该不该交 我于2007.8购买一套二手房,物业部门2008.5来收缴物业费,结果发现原房东欠缴2年多物业费1000多元。我拿房产证给收缴人员,证明买房时间。收缴人员说原房东的不用交,就交买房后的。所以我把买房后,包括当年的交到了2008年底。2009年,房子大修,外墙面正好有脚手架,我的房子东墙面印水,所以打电话要求他们修一下,结果2010年梅雨季照样印水,墙面至今有水迹,影响美观;2010年的一天,洗衣机下水道堵塞,水下不去,一洗衣服,卫生间满地是水。叫物业修,非但没修好,反而更严重;小区保卫也不力,买房至今被偷3只电瓶车的电瓶。所以我们2009、2010年的物业费不交。今年8月物业把我户告上法庭,连同原业主欠缴的也一并算我头上。我主动去欲调解,我愿意交的,但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最可气的是调解时还让我户 出原物业欠缴的一半。现在快开庭了,我会胜诉还是败诉?,如果败诉,该采取什么办法较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ch112……(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1-08-25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