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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以后,我还可以拿回我所应得的财产吗?

离婚以后,我还可以拿回我所应得的财产吗? 我于2006年离婚,由于当时我的过错,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前说好,我改好会复婚的。所以我们双方确定了协议书,内容是,房子和门面、儿子都归他。我什么也没拿。现在我们在一起2年了,我出去打工所得的工资,我-分钱也没拿、全部交给他。我们-吵架、他就说要我离开这个家。我觉我们现在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我不知道他在儿子面前说了什么,现在连儿子都讨厌我。我现在想分开,还可以拿回我所应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军心(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1-08-2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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