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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租了一个房间,交了一百元的押金,在租赁期间弄坏了房东家水壶的盖子,后期修好了,租期满的时候房东不退押金,和房东发生了争吵,还遭到了威胁,关到厨房不让出来,后来就砸了他家的电饭锅和电炒锅(合计不到200元),才出来,请问我们这样做是否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家家微微(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08-2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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