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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当初房屋租赁合同写明电费为1元1度,但租客从其他地方得知实际电费收取为6毛左右一度

当初房屋租赁合同写明电费为1元1度,但租客从其他地方得知实际电费收取为6毛左右一度 当初房屋租赁合同写明电费为1元1度,但租客从其他地方得知实际电费收取为6毛左右一度,现在房东需要退回多收电费吗?租客现在要求按5毛一度,退回多收电费,是否需要房东退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6-01-15 13: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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