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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请问我于2016年1月13日辞职,但是我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31日

请问我于2016年1月13日辞职,但是我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31日 请问我于2016年1月13日辞职,但是我在公司签的合同到期是2015年12月31日,是否可拿失业保险和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1-14 22: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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