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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场纠纷

草场纠纷 您们好,事情是这样的,2000年的时候,原告方把草场转让给本嘎查被告(原告被告属外甥关系),原告方和被告签定了转让协议书并经过本嘎查大队同意,转让费18000元,公证的时候写得是租赁,2010年禁牧后双方又一次签订了转让协议书并说明草场禁牧后补贴款由我们领取,今年我们请的律师和法律顾问对原告方的两位老人(年龄93,85)进行了询问笔录录像,在场证人三位,两位老人都同意转让并且同意草场补贴费由我们领取,事后原告方儿子鼓吹原告和我们要草场证,现在不太清楚老人的意思,原告两位老人一个月各种补贴费加起来有一千多,楼房一套【被告母亲(原告与被告母亲属父女关系)用转让费购置】,原告方有一儿三女,现在法院给我们发单了,这样的情况原告方能要回去吗?非常谢谢律师大人帮我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gre……(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1-08-24 14: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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