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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缓刑期间和原单位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缓刑期间和原单位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09年5月因开单位(私企民营)的办公车辆给单位办公事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同事被甩出车外死亡,经交警部门划分我为主责,后被法院判一缓一执行,我想问一下,1:我该如何和单位就前期的死亡赔偿金(单位业已全额垫付给死者家属了)进行合理划分,是否我得承担部分赔偿?最重要的事,我得承担多少比例?如果没有办法合理划分,我该去什么部门或是机关进行划分及执行? 2:因我属于判一缓一,如单位因和我就前期垫付的死亡赔偿金划分问题达不成一致的话,将我告上法院,我这种情况下属于缓刑期间违反缓刑管理规定吗,需要回监狱执行吗?3:因我的人事档案和社会统筹保险等都在这个单位呢,我以后能要回来吗?这个单位有权利扣留我的这些东西吗!?我以后若是需要我的人事档案和社会统筹保险这些东西,这个单位要是不给我,我需要做哪些先期准备工作?
谢谢各位大侠!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人间消失(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9-09-0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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