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无故辞退应得到那些赔赏
无故辞退应得到那些赔赏 我是超市的厂方长期促销员,08年11月跟厂方也就是代理商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由超市代管,就这一份合同,我和代理商手中都无合同,09年7月代理商以人员调整为由将我辞退,20天后我才拿到辞退证明,有了辞退证明我才能去超市办理离职,因为我未满合同期限,超市扣我3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单据写的是服装折旧费,离职时填写离职单超市只写个人解除合同并签名,因我要转岗所以签了名,请问我应该得到并要求那些赔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1000(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09-09-04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