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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东莞市大朗镇一家公司上班,是2015年3月4日进厂,厂里规定给我签定合同是每天上10小时为正班

我在东莞市大朗镇一家公司上班,是2015年3月4日进厂,厂里规定给我签定合同是每天上10小时为正班 我在东莞市大朗镇一家公司上班,是2015年3月4日进厂,厂里规定给我签定合同是每天上10小时为正班,我们每个月每天多数上班都是12小时,厂里只给我们算2小时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每天上8小时才是正常上班,这样应该是每天要支付给我们4小时加班费,还有2小时没有算,我以审请劳动总裁了,我无法提交证据,只提交工厂买的社保卡和健康证,还有厂服工帽,由于经济门困难相在网上找个爱心律师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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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1-1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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