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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政府违法让百姓买单

政府违法让百姓买单 94年我与彭浦街道签订租地协议书,每月付租金一千多元,并以街道市政科的名义申领了建筑用地许可证,房子由我自己建造,相关证件由街道保管.协议规定房子产权归街道所有,使用权归我所有.并于2001年出具了街道拥有该房子产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现在有相关单位来这里动迁,街道却说当时办的是临时建筑用地许可证,经区拆违办认定这个房子是违章建筑要拆除, 并通知说下个星期就要来拆,难道政府说话就可以出儿反儿,一会说有产权,一会又说是违章建筑,彭浦街道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qi……(上海)
提问时间:2009-09-0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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