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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你好,我是外地媳妇,我们是02年结的婚,爱人之前有过一段婚史,留一男孩今年16了,03年我们又有一男孩,今年9岁,一直和他父母还有他弟弟住在一个院子里,相安无事,现在要修永定河了,我们这里好像也要拆迁,两年前我们,爱人的父母,小叔子,还有小姑子,每家拿两万元,把房子重新翻盖,把院子封了,盖房期间我给工人沏茶烧水做饭,当时就没有去上班,小姑子一次都没有来过,房子刚收拾好,就回来分房,他妈就给我和小叔子一家分一间半,其余的都是她和小姑子,可我们有两个男孩,小叔子是女孩,小姑子在丰台刚分了一套105平的房子,平常我公公婆婆有什么事都是我们,现在把我们告到法院去分房,请问我们不签字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消失得美丽(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1-08-2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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