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我和妹妹的土地使用权被夺,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可撤销的行为,调解书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
当然不合理,
具体价值要看当地的综合情况而考量
1、笔录签字即有效。
2、你们姐妹的土地不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诉讼要回。
3、要看评估。
没有效果,这个可以起诉要求确权!
1如果你母亲只是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而事后反悔,没有在送达调解书的回执上签收,那调解书依法是不能生效的,法院依法应当作出判决结果;
2如果宅基地经过批准已经建成房屋了,那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已经变更为该房屋的所有人了,并不是原来该宅基地的使用人永远享有使用权的,所以说当时建房时你与你妹妹如果同意了将你们使用的宅基地给你父母建房,那你们就不能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也不能要求拿回该使用权.
3具体价值应看当地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也可以由当地房屋评估部门进行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