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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等县级烟草专卖局业务在员一个地市所属的两县进行烟草串货销售的15万支香烟是否构成

没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等县级烟草专卖局业务在员一个地市所属的两县进行烟草串货销售的15万支香烟是否构成 刘某在河南一个县级烟草专卖局做业务员,某日在本县销售本县的15万支散花香烟和4万支红旗渠银河之星香烟和外省15万支散花香烟和1万支红旗渠香烟给临县一名有零售许可证的香烟销售客户,该客户在临县被当地烟草专卖局查获,散花烟每条25元,30万支共价值37500元,红旗渠买条50元,5万支价值12500元,是否构成犯罪?请专业人士予以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河南刑警(河南)
提问时间:2016-01-10 16: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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