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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能否将男方的亲戚作为被执行人?

女方能否将男方的亲戚作为被执行人? 我能否向法院申请接受转移财产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对案件之外的第三人无偿接收债务人之财产导致债务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时,除第三人与债务人存在隶属关系时,法院的执行机构可直接裁定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

事情是这样的,男方家里动迁。有三个户口,男方母亲,女儿,男方本人。但承租人是男方亲戚,动迁组只打款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进行分配。现在男方亲戚(承租人)只转账给了男方母亲的那一份安置款。其他的两份都没给(也有可能私下给了男方,银行转账记录查不到)。

现在还没离婚,但打算提出离婚。

1)如果提出分割婚后财产,是否有权将男方母亲作为被执行人?如果不行,是否可以将男方亲戚作为被执行人?

2)男方没有存款,只有一套房子产权人是父母和他三个人且居住在里面。女方能否针对男方房产主张自己的权益?判决后,具体实施有困难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宁静的河边(上海)
提问时间:2011-08-2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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