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是我自己的,这几年一直是受A运输公司委托给B公司配送货物,但是和这两个公司都没有任何的劳动合同,
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和两公司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务关系,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