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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

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 我四年前将精装房租给这家,因为一切都是新的,所以协议注明有损坏者扣留押金,当时对方交5000元押金,现在他不租了,发现沙发腿坏了,我是否应该没收全部租金呢,还是只扣3000元实际沙发的价值呢?另外由于其租住4年了所以其他物品也出现不同程度磨损,特别是真皮包的门已经磨损严重单并没有损坏,我是否也应收磨损费呢?应怎么收呢?望给予解答,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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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477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08-1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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