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引起的拖车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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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号晚,在高速收费站前,发生两车擦碰事故,我方为肇事方,全责。
因对方要价高,双方调节不成,由交警部门扣车拖车
第二天保险公司车辆定损700元,这个本方没有异议
现就双方拖车费高达3000元产生异议,现咨询
一,只轻微刮蹭,车辆能开,对方,和交警还要拖车,产生高额拖车费,交警做法是否不妥
二,对方要求我支付高额拖车费是否不妥
附法规已规定能开的情况 可自行开去停车场
无责方 不用扣车 拖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恩(上海-青浦区)
提问时间:2009-09-02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