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报案人需要为小偷的人身安全负责吗?
报案人需要为小偷的人身安全负责吗? 7月24日凌晨三点左右,a坐摩托车从外面回家,回到家前面见一个人手拿着编织袋从他的鸡屋方向走向停在门口的一辆摩托车,a问:“你是干什么的?”那人回:“我看路的。”a问:“你的老板是谁?在这看什么路?”那男的不再作声便坐上摩托车,并发动,a认为这种情况下应该是个贼人所以停好摩托车并下来站在他的前头想挡住他的去路,那人发动摩托车后猛冲向a。a侧身闪过向他正面冲来的摩托车并想抓住他的车尾但他冲得太快没有抓住,在冲过a的位置后他要转一个90度的转弯时车还没来得及提速得太快被a追上把他连人带车推翻向路边的菜园,a大声叫喊着捉贼并跳过去抱着他的腰,想知道他腰间有没有刀这类的凶器,并在试图控制住那人的过程中,a一边大声喊捉贼一边和那个一边喊“我吊你老娜*个,我未偷到你嘢你捉我做咩嘢*”的人搂抱在一起。很快邻近村民都因听到捉贼声跑出来,那人见村民越来越多,挣扎反抗得更用力,那人挣脱后向a一拳打来,a侧身闪过,a生气踢了两脚他的大腿后和村民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他嘴巴里的脏话还是不断,还时不时推那些围着他的村民,在众村民的帮助下基本控制住那人后,a腾出空来打110报警。挂了电话后a发现自己的一只拖鞋不见了,一边找拖鞋一边质问那人来他鸡屋做什么?那人语气嚣张的回:“我吊你老娜个**我来走亲戚关你咩事?!”a质问:“你亲戚是谁?叫什么名?”那人不再回话此话题,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开口“吊你老娜**个,我未偷到你嘢你哋捉我做咩嘢*”的大声骂着控制着他不给他跑的村民。也听到有村民问:“三更半晚你入人家鸡屋做咩嘢?”听那人回答:“我吊你老娜个**,我来个哋屙一泡屎冇得啊?村民继续问:“你系边哋人”?那人回:“我系华石个”村民:“华石边哋个?”那人回:“华石旧街个!”村民:“你采华石旧街个来到十几里远个丹竹江村人家个鸡屋屙屎?”那人不再回这个话题了。
a还没有找到鞋,110到了,在110警员安排村民开那人的摩托车出附城派出所时并叫那人上警车。那人说:“我个摩托车前轮好似穿胎了,冇开得了”(其实车是完好的)。
后来a开那人的摩托车到派出所后和派出所警察发现他的护膝车兜里发现除水衣外还有一把尖凿和一把钳。)
现在该案已移交刑侦处理,今天a被第二次(现在当事人a不在,我不清楚是很第二次还是第三次了)被通知到刑侦大队,现在刑侦大队里的事况是:那个小偷嫌疑人(即以上所说的:那人)到派出所时发现身上有伤,现在其家属要求赔偿医药费,因为当时天事情发生在凌晨3点左右,天太黑,人又众多,报案人a又在找鞋,没注意到是哪个村民打了小偷嫌疑人(其实小偷的伤是不是被村民打的也不清楚,有可能是在车上摔下来摔伤的),事情发生到现在20多天了,刑侦人员没有到过现场,没有走访过村民,只是叫了两三个当时在场的村民去做过口供。现在小偷家属那边要医药费,刑侦大队就帮他们向报案人要医药费,理由是:1,他们找不到凶手;2,如果报案人不捉他就不会造成他身上的伤。(我个人认为1如果找不到凶手,家属又无赖的话,医药费应该由侦大队出,2,追根究底的原因是那小偷作自受,因为那小偷如果不是三更半夜不去人家的鸡屋想偷鸡摸狗的话这种事又怎么会发生?)
现在我想问律师:刑侦大队这种做法有法可依吗?退一步来讲,如果那小偷真的是被协助捉贼的村民打伤,而刑侦大队又找不出凶手,那么需要报案人负责那被别人打伤的小偷的医药费吗?
附注:今年丹竹江村在捉那贼这前曾被偷了不下十次,在6月份有一间小卖部被挖墙入室盗窃(事发后已报案),另一间在丹竹江木材卡站那里的小卖部被剪窗户的防盗网,幸亏店主发现得早未能得逞(事发后已报案)。就是案发地点的右邻右舍都被偷了几次,被偷得多的一次一户被偷50多只鸡,一般的十多二十只,少的三五只,整村被偷得人心惶惶。。。。。。
事发后本村有人曾到那贼人的镇上(华石)赶集,聊起此事,那贼人的同街居民都拍手称快,说伤得好,都说此人一直以来手脚都不干净,就在事(偷东西被伤)发前不久还偷了附近居民的一笼鸡,后来失主放狠话出来不还鸡就有死人出现,他才把鸡还人(此事系本人听说,非本人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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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280546……(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1-08-17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