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问题?
追问:我是再婚女士,我丈夫是未婚男子,因前度婚姻我产两男孩,离婚后孩子我一个都没有.再婚后又被不允许再生育,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身边无子女的夫妻,应该可以再生的!你可以再问问!
追问:我们去办准生证上级不予批准,说我违法什么生育啥的,您懂啊
回答:你让他们拿出违反的是哪条?/?
因为你的丈夫是第一次婚姻!!
你最好研究下当地的这方面政策--书面的资料看看!!
追问:他说违反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和浙江省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现决定不予批准,我照着通知书写的,安理说我老公是未婚而我又没孩子归我,为什么不给批准
回答:你查下具体的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上怎么说的1!不就清楚了!!
追问:谢谢,能查到吗我查查看
回答:
看下!!估计不可以了.因为已生过两个小孩!!
最好对照下你们本省的规定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