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征地补偿

关于征地补偿 99年时村里调的地,家里当时土地承包合同上是我,我姐,及我父母四个人的地,现在家里的耕地要被政府开发,村里以我和我姐已转非农业为由只按我父母两个人的地来补,也就是少补两个人的地钱。但我在网查了承包法,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请问村里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合法,我要怎么维护自已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bG3187(北京)
提问时间:2011-08-17 12:2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