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朋友共同出资买房
为男方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1-08-17 11:00
房屋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产权归男方所有。
购房时女方的实际出资,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对于婚后实际参与还贷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按出资比例分割。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购房时的银行转账凭据可以作为出资凭证。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双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为共有财产,属于按份共有。
2、转账凭据可作为出资凭证。
按份共有,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可以作为证据。
您好
1 房屋是以产权登记为准,该房屋是婚前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 女方的实际出资,可以以债权要求男方返还;
3 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4 详情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