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94年就嫁到湖南。父亲2000年去世,母亲2001年起和我在武汉生活
你好,此文书部分内容无效。
你未放弃继承,可以享有继承权当面咨询
你好,条款1无效,法律不承认断绝母女关系;条款2无效,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仍可以要求姐姐支付一定的赡养费,但是对方放弃继承其母的遗产是很有效的,法律予以保护,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你可以全部继承你母亲的房产。
您好!您的那份文书里面的1是无效的,2是合法的,说明你姐姐未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