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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间设计的作品,版权归我还是归公司呢?

任职期间设计的作品,版权归我还是归公司呢? 我在一家公司任职为营销总监,因为自己具有平面设计创意的能力.所以公司的LOGO是由我设计的.

公司自开始就使用我设计的LOGO已经有一年了,这一年中我一直在职.但公司却没有得到过我任何使用这个LOGO的书面授权.

同时公司的歌曲也是我作的词,同样未得到我的书面授权.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要求公司停止使用我设计的LOGO和创作的歌词,在法律上行得通吗?

PS:当时设计时没有留下其它证明是由我设计的,但是有人能证明是我设计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mair(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09-09-01 11: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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