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1、由于“是我下面的负责人找的”,下面负责人的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属于事实用工关系,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你公司应该负责赔偿。
3、按照工伤待遇赔偿的可能性较大。
你好: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厘清你公司和“负责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负责人是你的员工,则其行为代表公司,公司与伤者发生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受伤,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负责人与公司之间是承揽或承包关系,并有合同等证明,则该工人属于该负责人的雇工,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应由伤者与负责人之间通过雇主赔偿责任要求赔偿。
你公司是有责任赔偿的
您好!为稳妥办好您要委托的事务,请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认真与律师电话沟通详细情况,或者约见面谈。
您好!属于雇佣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公司应当赔偿。
你和你下面的负责人是什么关系?工人和你们是怎样的一种用工方式?
1、下面的负责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质的,应视为该工人与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该工人参加保险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3、该工人为外来从业人员的,根据年龄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计算赔偿金。
还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受伤人的家属可能会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属于工伤,按工伤程序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