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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纠纷

楼房纠纷 08年我所在的单位给职工建宿舍楼,我当时我这个指标卖给他人,并得了3万元的好处费,并与对方签了合同,对方以我的名字交了10万元购房款,现在单位准备近期内分房,大概还需交5万元左右,我现在撕毁合同要回楼房,到现在指标还是我的名字,现在我应怎样赔偿对方才能合理合法。补充:合同没有经过公正,也没有过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PD4368(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1-08-16 09: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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